(相关资料图)
宋都股份(600077)于4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的《意见函》。意见函显示:“根据前期审计工作,我们尚未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实际偿债能力及其为解决存单质押担保相关承诺的履约能力,进而我们无法判断宋都股份按担保合同到期日预计尚需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扣减宋都控股对宋都股份应收债权的金额计提财务担保合同预期信用损失约 20.8 亿元是否准确。上述事项对宋都股份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基于目前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我们无法进一步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消除以上事项对财务报表造成的影响,我们将对宋都股份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宋都股份股票将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函件发出日,宋都股份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审计意见类型以审计结果为准。” 如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出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4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按照上交所要求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2023-025 号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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