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为了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依据2016年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而在最新征求意见稿中,则少了“干燥”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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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农友微信群里听说这个事儿的,大家都在讨论,专门上网查了原文。”周若兰称,考虑到物流运输的问题,她家的鲜花都是经过干燥处理后,销往市场。如果按照她对征求意见稿的理解,她可能没办法再自己加工销售花茶。“如果不能卖干货,那我苦心经营了7年的家庭农场完全可以直接关门了。”
周若兰家种植着8亩的玫瑰,一直坚持不打农药、不用除草剂,从源头上把控着花茶的品质。“花茶的制作工艺也非常讲究,我们经过几年的摸索已经有了丰富的经验。现在很多老顾客就是认准我们的坚持,认可花茶的品质和口碑。如果后续不能自己加工,我们只能交给专业的工厂代加工,成本提升不说,品质也很难保证。”
周若兰是返乡创业青年,和很多村庄一样,她所在的村子大多是留守的老人,为了帮助当地的老人们增加收入,周若兰的家庭农场平时也会从村里的老人们手中收购一些红薯干等农产品,帮助他们销售。“村里很多老人是自己晒红薯干往外卖,以后他们是不是也没办法卖了。”
和周若兰一样关注到这份征求意见稿的还有云南楚雄永仁县中和镇的李凤。云南盛产菌菇,她家的合作社平时也会从当地村民的手里收购菌干,帮忙销售。“一年我们差不多能够销售一吨左右的菌干,销售额在几十万左右。”李凤说,菌菇干等干货销售量占到合作社销售产品的一半,一旦不能继续加工菌干,将直接影响到合作社和当地农户的收入。
取得食品生产许门槛较高
王先生的工作平时和农户打交道比较多,他也在第一时间关注到了征求意见这份文件。在他看来,目前不少农户其实靠着自家产的干货增收,按照新的征求意见稿,以后农民自己晾晒的干货可能就不能再在市场上流通了,因为这些干货不再是“食用农产品”,而是成为“需要依法取得生产许可”的食品了。
王先生也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在我国对于食品生产的监督是仿照工业的管理模式,凡是从事食品生产的,都需要获得资质,也就是大家在食品包装上会见到的以SC开头的一长串‘生产许可证号’。这意味着生产者要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但食用农产品是个例外,食用农产品不从工厂里来,而是从土地、森林、草原和水里来,农民种地也不用遵循上述‘消毒、更衣’等15项要求。”王先生说,以往,虽然“干货”也可以算食品,但因为2016版管理规定中对食用农产品的定义中有“干燥”一词,保留了农民自制干货销售的路子。但新规一旦把“干燥”这条路切断,对于很多农民来说,或将减少一项重要收入。“新鲜农产品保质期短,价格随市场波动。自己晒干后,延长了保质期,也提升了价格,农民可以在更长的时间段内销售。”
王先生表示,枸杞、红枣这类绝大多数以干货形式出现在市场上的产品,根据征求意见稿,农民只能把鲜果卖给有生产许可的企业,而无法自行晒干或烘干后出售。“对大多数中小农户而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门槛不低,无论是财力上,还是能力上,都只能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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