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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9-01 04:05:34

1、税局收以下税种:

2、1.增值税;   

3、2.消费税;   


【资料图】

4、3.燃油税;   

5、4.车辆购置税;   

6、5.出口产品退税;   

7、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8、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9、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10、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1、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2、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3、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4、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5、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6、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17、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的共享税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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